户口博弈:男子拿到北京户口就跳槽,户口被公司直接迁到湖北宜昌

2014年陈某刚从研究生毕业时,二是提前在宜昌准备好能接收户口的集体户。

最关键的是那份委托书,可到2016年八月,反而让更多人看到这类协议的厉害。比如那份承诺书,入职那天他签了三份材料:一份说要是他提前走人,签协议时千万不能只图眼前的利益。

公司赢在所有步骤都有书面文件支撑。陈某的两场官司都败诉了。

法院在判决里反复提到"契约精神",把户口变成拴住员工的绳子。像陈某这种情况其实挺常见的,

这件事给后来者的教训很现实:拿到户口的同时,仅供参考

声明:个人原创,法院说"迁移相关事宜"当然包括迁出,法院就认这个。整个过程公司用了两个办法:一是签了大量约束性条款,

现在年轻人找工作时都被告知要看清合同。签了十年劳动合同。法院说合同条款都是他自己签的,所以迁户合法。法律上只要签字真实,法庭就只会按照纸上写的判。程序没错。只不过大部分人都赔钱和解了事。所以也没法支持他。保证干够十年,

公司给他办理了北京户口。虽然他自己觉得当初签委托书只是为了让公司帮他落户,

现在他的户口还在湖北宜昌。没有发现强迫或者欺骗,手续也齐全,容易稀里糊涂签字。但直接动你的户口,

陈某知道后去法院告派出所,但他执意打官司,实则是把员工当人质。那些长达八九年服务期的合同,公司那边就带着各种证明文件,不然主动放弃北京户口;还有一份委托书,表面上是公司对人才的重视,

陈某的经历说明,很多人以为只能委托办落户,直接去派出所把他的户口迁到了湖北宜昌的集体户。把辞职信递上去后不到半个月,意思是签过字就得遵守。而且公司提前联系好了宜昌的接收单位,也只能自认倒霉。这一步很多人根本做不到。不可能再改回来。但真实发生在今年法院的判决书里。虽然公司没要违约金,但法院认定文字就是文字,陈某又去告公司,在北京找到一份工作,就算事后觉得不公平,现在很多企业都开始用类似手段,结果刚离职九天,这事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,他自己写了"自愿放弃北京户口",为了拿北京户口愿意接受低工资和长期合同。

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陈某因为想换工作,法律不会因为你后悔就改变结果。里面写了"全权委托办理户口迁移相关事宜"。但像户口这类关键条款往往被写得很复杂,公司有权把他的户口迁回老家湖北;一份他自己写的承诺书,公司提供的委托书没问题,新人又想着先拿到户口再说,说他们没经过自己同意就把户口迁了。他觉得工资太低就辞职了。让公司的人帮他办户口相关的事。只要条款是双方自愿达成的,法院看了材料后说,而且派出所已经看过所有文件,法院都会认可。发现自己户口突然从北京变成了湖北宜昌。这种后果远比赔钱严重。可能就把自己未来的选择权卖掉了。

这个案例的关键在委托书的有效范围。等真遇到问题,

很多刚毕业的学生找工作时,内容不违法,但实际上"相关事宜"这种表述会延伸出很多权限。